調職

20條菸違規, 立委鬧機場, 執勤關員遭調職, 應該嗎?

95.03.12.蘋果日報A4版標題: 20條煙違規

立委鬧機場

執勤闗員遭調職. 在中華民國法治國家

提倡民主. 你認為身為立委

其妨害公務罪(公訴)可以不追究嗎? 海關高層是否違法失職?有無法律上責任? 又該闗員若不服應該如何自保?
現在的立委都以為自己很「大」

說話不負責任

逞一時之快

還說自己是草根性

鬧機場還只是小事情。

如果因為這件事

害執勤人員被調職

真的是無話可講了!

政府常在講民主、人權

結果最不尊重民主、人權都是這些人

遵守法律是民主國家最基本

公然違法

還不用被罰

小老百姓幹麼還遵守法律!

海關如果真的將執勤人員調職

說真的

我們還真的沒辦法

他要調你職

隨便幾個藉口

你能怎麼辦

你又沒什麼後台。

提出申訴

受理的機關還是海關

又能給你多好的解釋?只要上面壓力下來

你能怎麼辦?只要那個立委去跟你的長官講一講話!

你不是只能摸一摸鼻子

誰叫你眼睛不長好!

讓我想到當初總統府憲兵攔下陳至中一樣衰!

參考資料 自己
我覺得那個立委太過分了

立委了不起

為了省那個煙的健康捐

鬧什麼ㄚ

一個月領那麼多錢

搞什麼麻

我只是個上班族

我要抽煙我也是乖乖的付費ㄚ難道立委就可以不用守法嗎

真想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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