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協定

NAFTA對美國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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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北美自由貿易區產生於(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前身則是(美加自由貿易協定)(CUSTA) o(美加自由貿易協定》於1939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它計劃於10年內逐步取消美國和加拿大之問的所有關稅。

在該協定中

規定了運用抵消關稅(CVDs)和反傾銷稅(ADs)來解決爭議的新程式。

該協定還作出了大量的行業性安排(如農業、能源產業、汽車工業、投資和政府采購等)。

《美加自由貿易協定》對美加貿易流量影響甚微

這是因為在該協定簽署前

美國對從加拿大進口的商品所征平均關稅僅為196

並且近80%的美加貿易已經是免稅的。

該協定簽署後

美加兩國在一些關鍵性行業中的貿易壁壘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受到觸動。

與此同時

美國開始積極與墨西哥展開經濟協作。

其中原因在於

墨西哥的國內生產總值從1989年到1993年年均增長3%

同期向美國出口則增長了72%。

其次是墨西哥的通貨膨脹率卻從1986年的131%下降至1991年的22%

可見其基本經濟形勢已經好轉。

而且

在與美國的貿易聯系日益增強的同時

美國對墨西哥的貿易赤字從1986年的49億美元降至1991年的1=1億美元。

再次

墨西哥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之前

已經大幅度降低了它對從美國進口商品所征的保護性關稅

並放寬了對美國在墨西哥投資的限制政策。

最後是美國和加拿大對當時墨西哥薩利那斯政府信心甚高。

結果有關(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很快於1992年8月12日結束

該協定於1995年1月1日生效實施。

它包括2000頁的法律文書和逐步取消27000項商品關稅的時間表。

它產生了世界上最大的市場。

這個市場擁有3.6億多人口和總計6萬億美元的國民生產總值

它使加拿大和墨西哥分別成為目前美國第一大和第三大貿易夥伴國

也使美國對墨西哥和加拿大的出口量比它向世界其他地區的出口量的增長速度快56%。

它還為主要工業國與發展中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區創造了先例。

二、針對北美自由貿易區對美國的影響

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簽署前後

所涉及的三國內部均存在支持和反對該協定的輿論。

支持一方的觀點認為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首先將帶來墨西哥勞動者收入的增加

這必將會進一步增大墨西哥對美、加商品和勞務的需求

促進美、加對墨出口增長。

其次

美、加消費者也將從墨西哥所生產的低成本商品中獲益。

第三

美、加廠商由於將生產轉移到墨西哥會增強其國際競爭力。

最後

這些因素必將減弱墨西哥向美國移民的動因。

反對一方的觀點認為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後

由於墨西哥的低工資和更為鬆弛的環保和勞工法

美國和加拿大企業將會大舉向墨投資

從而致使美、加兩國失去大量工作機會。

而且

這對美國和加拿大的收入分配和工資水準也有著十分不利的影響。

反對一方還聲稱將難以找到有效的工具

來阻止美國公司轉移到墨西哥去利用當地鬆弛的環保法規。

同時

美國和加拿大的農民們(主要是糖、花生和柑桔種植商

以及海產品和蔬菜供給商)還擔心墨西哥的廉價水果和蔬菜會進入他們的市場。

這些潛在的因低成本競爭而不利的企業還包括美國的汽車部件、傢俱和家用玻璃製造商。

盡管有這些反對該協定的論點

畢竟北美自由貿易區會創造更多工作機會

僅僅因墨西哥對美國商品和服務需求的增加

美國就業機會就會淨增17000個。

而且會創造更多收人.即美國和墨西哥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可淨增150億美元。

具體說來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對美、加影響較小

這是因為美國和加拿大廠商擁有遠遠大於墨西哥廠商的財力。

招募受過良好教育的熟練工人的機會也更多

並且擁有的技術更為先進和複雜。

而對於墨西哥

其短期後果必然是痛苦的經濟結構調整和失業。

但從長期來看

墨西哥廠商在逐步適應更具競爭性的嚴酷市場過程中

效率將得以大幅度提高。

參考資料 台灣國際貿易局、中國大陸北京大學拉丁美洲研究期刊、中國大陸南亞研究期刊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NAFTA )   NAFTA是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的 簡 稱

由美、加、墨 三國組成

經過幾年協商

在 1994 年 1 月生效。

協議規定三個國家 在15年內須排除所有貿易障礙

讓這個人口 3億 6千萬的地 區成為世界第 二 大 的自由貿易 區 (free trade area)

謹次於歐盟的3億 7 千萬人口。

自由貿易區內的國 家

貨物可以互相流通並免 關 稅

同時亦要合力排除其他的非關稅 障礙 (non-tariff barriers)

如配額 ( quota)、 外匯管制 (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進口許可証(import license)、進口保証金 ( import deposit )等等。

但對貿易區以外的國家

則可以維持關稅及障礙。

原產地規定內容:一、 從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在 1994 年 1 月 1 日開始生效以後

到1999年為止

區內貿易成長達 97 %

雙邊貿易則以年平均二位數比率之速度成長

至於投資方面

其會員國間之相互投資達 2 . 470 億美元

而外國赴北美地區投資金額亦高達1 .2 兆美元

顯見NAFTA對於北美地區貿易與投資蓬勃發展貢獻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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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3051690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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