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

我家樓下的空污與噪音

我住在二樓

家樓下騎樓有間鹹酥雞店

大約營業到晚上11點

平時營業時打開窗戶有很明顯的油煙味

他們打佯時又會開啟水冷式冰櫃(關店後沒有人住在裡面

純店家)

水冷馬達就在我的另一個窗戶下

當我在房間裡的時後

關上門窗還聽的到馬達震動的聲音

請問誰能幫我改善現在的生活品質

很擔心我反應會被人抱負

確又沒法忍受這樣的污染... 救命阿~
您好~只要噪音被陳情過

陳情中心都會有電腦建檔

稽查員通常要在7天內處理完畢

回報陳情中心鍵入電腦。

故你可以打電話給環保局陳情中心

問本案處理情形

接電話人員一定會回覆你。

第 十五 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

經當地主管機關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

除依左列規定處罰外

並再限期改善:一、工廠 (場)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二、娛樂或營業場所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三、營建工程

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上十八萬元以下罰鍰。

四、擴音設施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其他經公告之場所、工程及設施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再限期改善

逾期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

得按日連續處罰

或令其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

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

屬第八條經許可始得設置之設施

必要時

並得撤銷其許可。

法人或非法人之場所、工程或設施有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除處罰其行為人外

並對該法人或對非法人之負責人處以各該款之罰鍰。

--------------------------------------------------------------------------------------若環保局稽查以後

對方音量變小

過一陣子又恢復

你可以再陳情

環保局必需再處理。

同一案子3個月內被多次陳情

表示先前處理結果不好

會列管追蹤

直到處理完畢。

除非環保局認為你是惡意陳情才會不受理

拒絕受理沒有那麼容易

通常要稽查員呈報主管同意批准才可以。

陳情是人民權益

只要你懂得相關規定

稽查員偷不了懶

也推迤不了!

如你對環保局處理情形不滿意

你還可以向環保署陳情

告知已經多次陳情

環保局處理不好

這樣環保署會協調並監督環保局處理

並將本案列管

至處理完畢才會解除列管。

我對噪音還算熟悉

後續如有相關問題你可提問

我會將我所知的告訴你!

參考資料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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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4080083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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