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才怡

雙重國籍的人對自己國家沒有安全感

雙重國籍的人對自己國家沒有安全感 如何能任重道遠 幫助國家進步呢被社會打擊更無法專注幫助民眾解困.........雙重國籍的人對自己國家沒有安全感雙重國籍的人對自己國家沒有安全感不過站在慈心的立場 台灣充滿變數 錢多權勢高 就有不安深怕失去自己的名利地位 所以搞個移民 雙重國籍之類的保險作為 身上有多餘的名利 真的對身心安定有很大的干擾~~~~~~真是一好無2好ㄚ............所以 錢少的人 可以安心 喝喝小酒 唱唱歌 ..陪陪老婆 女兒 安心度生摟所以 住在台灣 錢又少 有幸福感 安全感~~~~~
您是說他們嗎:蘋果日報:「扁政府八年中

外交部前部長田弘茂、財政部前部長何志欽、教育部前部長曾志朗等二十一人有雙重國籍

依《國籍法》規定

政務官必須在就任一年內辦理放棄雙重國籍

其中

經濟部前部長宗才怡直到卸任都未完成放棄雙重國籍手續;現任駐瑞士代表劉寬平

更曾任三年台聯不分區立委

直到日前才辦理放棄外國籍手續。

」自由時報:「民進黨執政時期外交部共有七位官員擁有外國籍

包括前部長田弘茂、前駐日代表羅福全、前駐加拿大代表陳東璧、駐日本代表許世楷(現任)、駐義大利代表鄭欣(現任)、駐巴西代表周叔夜(現任)、駐瑞士代表劉寬平(現任)

此外還有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前教育部長曾志朗、前環保署副署長李界木、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前研考會副主委紀國鐘與蔡丁貴、前公共工程會副主委郭清江、前體委會主委陳全壽、前體委會副主委林德嘉、前客委會副主委劉永斌、金管會主委胡勝正(現任)與委員吳琮璠(現任)、前金管會委員凌氤寶及前經濟部長宗才怡等十四人。

」 參考資料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638450/IssueID/20080610
雙重國籍的人是牆頭草

對國家沒有忠誠度。

正確做法是申請到另一個國家國籍

就必須放棄原有國籍。

我國的法律有問題

立法院失職

應該修改國籍法

我國人民若擁有他國國籍

我國國籍自動失效。

我國人民若申請到他國永久居留權

應在三個月內向我國政府申報

否則重罰!


前立委李慶安被控雙重國籍案

法院一審時以詐欺罪判她兩年

李慶安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改判她無罪。

台北地檢署九十八年九月起訴李慶安

指李慶安擔任一屆台北市議員及三屆立委期間

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分

詐領薪資新台幣一億餘元

但因檢方認為她的公職身分一開始就無效

不構成貪污

以詐欺罪起訴。

全案一審時

台北地方法院依四個詐欺罪

合併判她兩年。

擁有雙重國藉就是錯、不行的 ~ ~ 竟然還判這種人無罪台灣的司法果然跟別的國家是不一樣的丫!


對沒錯

很好

威廉阿扁

有八兄弟

有幫她取名嗎

移種別處

這樣

挺著兩顆大肉球可是很辛苦的。

第二代的幫主

而第三代就是繼任幫主

威廉阿扁

若有歸化美國人時

將會自動跳過順位到下一位

你真想知道阿扁的順位

你不會想知道的

一首關於被孔代親王圍攻的歌曲
有雙重國籍

好像不那罪惡

但是當官的人有就叫人寒心了。

尤其那些逃到台灣的老官們

(記住

不是老兵喔

是有能力帶者外省老婆逃的老官)看看它們第二代

幾乎家家擁有外國籍

歷史記下來吧!

這些逃難者

羞恥的逃難者。


外省人當官有能力到美國弄個綠卡或公民的算少數本省同胞(台灣人)地主

田橋

小資本家

政客

和開店的在美國吃香喝辣有身份有資產的人很多恨多的到洛杉磯看看就知道Jack
早年只要出國念過書的沒幾個人想回台

尤其畢業能找到工作成績優秀的留學生

現在都是有錢人

明星第二代

連鎖餐飲店

企業二代

有錢人更多...很多人都以為很久沒去美國綠卡就失效

沒去做放棄動作

或許置產只是希望度假時使用

只要政治人物有用心在職位上

要法辦那些雙重國籍的政要真是多此一舉

因為多得辦不完....浪費行政資源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藍綠皆同不必獨罵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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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才怡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8241173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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