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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請問公司是否可以任意調職員工到分公司?送

請問一下

本來我是在總公司上班

但因公司內部派系關係

部門經理被調動到分公司

而部份人員也跟者調動到分公司

但總公司和分公司在不同縣市

若您不去就只能離職

請問:1.公司可以任意調職員工到任何地方上班嗎?2.若不去

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請資遣費?因為公司說是您自己不做的

  視同自動離職

沒有資遣費(不知道是不是真的)?3.調職到別的縣市

公司並沒有補助費用或加薪

分明是惡意要您走

因為公司知道您不會去

分明在省資遣費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才能保證我的權益.
公司調動員工須依調動五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所謂的「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

意指:被調職的員工在新職位上的不可或缺性

或為了培育新經理人而實行的輪調

或是為了因應公司轉型、擴充的必要等等;總之

調動不能成為雇主故意刁難或懲罰員工的手段

而應以企業經營需要為依歸

員工如對雇主調職的目的產生質疑

有權請雇主提出說明或舉證。

二、不得違反勞動契約工作地點及應從事的工作項目等事項

原則上在勞動契約中就會約定清楚

但事實上很多公司根本沒有書面契約

這時是不是就沒有勞動契約的適用問題呢?其實不然

因為契約只要由雙方同意就算成立

即便是口頭約定也具效力

所以嗣後有關職務調動等事項

牽涉到契約內容的變更

依法應由雙方商議

不能由雇主單方決定。

而有些公司為了預先解除勞動契約的約束

簽約時都要員工概括同意接受公司的任何調動

碰到類似字眼

等於放棄了日後抗辯的權利

新進員工在簽約時就要考量清楚。

三、對於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

未做不利之變更員工調動後的薪水及其他原來可以享受的福利

基本上都應該比照現狀甚或提供更優惠的條件

才能讓員工心甘情願接受調動。

例如

將經理調為研究員

職等雖然維持不變

但薪水單少了「職務加給」一項

等於侵害了員工的「既得權」

員工依法自得提出不服。

四、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舉例來說

學理工出身的員工調任公司法務部門

原本體弱從事內勤的員工

調到門市搬運重物等

均是超出員工的勝任範圍。

如果調動是雇主故意給員工難堪、企圖讓員工知難而退的話

員工可以舉證說明自己的技術、專業能力或體力狀況不足以勝任新職位而予以拒絕

但能不能勝任

必須從客觀上判斷

不能因為自己主觀上不想調

就說不能勝任。

五、調動工作地點過遠

雇主應給予必要之協助所謂必要的協助

包括交通車、交通津貼、搬遷費用、住宿供給等

雇主依照實際需要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補助。

由上可知1.只要公司依上述五項原則調職

那就可合法調動員工

反之則否。

2.如公司未符合上述五項原則

員工可依此向公司要求自請資遣

並要求資遣費

但需於公司實行上述調動三十日內提出。

3.調職到別縣市

需考量距離

時間及個人因素

未給予津貼也不見得完全符合上述第五項

像林口調到龜山

雖已跨越兩縣

但路程可能僅相差不到十分鐘

因此仍需列明實際狀況方可確定。

綜合推論

您可朝向不符上述第五原則來思考公司是否有不符合狀況

並依此向公司要求資遣費

或向勞工局申訴。

參考資料 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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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被調職 降薪 我能申訴嗎

大家好: 我在公司職務是職員 可是公司在無預警 沒公告 只派個幹部來跟我說5月開始要調我去現場 當作業員 薪水會降4千到5千 其他原因就沒了 我也提出讓公司資遣 可是公司不肯 要就去當作業員 不然就自動離職 請問這可以申訴嗎 要如何申訴還是要有什麼證明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謝謝
問一、我在公司職務是職員 可是公司在無預警 沒公告 只派個幹部來跟我說5月開始要調我去現場 當作業員薪水會降4千到5千答:根據主管機關勞工委員會之解釋

雇主調動勞工

應符合下列五項原則一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

二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它勞動條件

未作不利之變更。

四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五 調動地點過遠

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雇主之行為已違反上列第三、四項雇主調動勞工原則問二、請問這可以申訴嗎 要如何申訴還是要有什麼證明 答:勞動基準法 第 74 條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

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

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46 條   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申訴得以口頭或書面為之。

依上列勞動基準法 第 74 條 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

要有薪資不利之變更證明〈調職前、後之薪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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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志願役士兵調職問題

請問有志願役的人想調職的嗎?我是202指揮部的兵想跟203指揮部的互掉
針對版主的問題ㄧ、調職問題這不是版主說換就換

也要找到人跟你換才行畢竟

版主是志願役

並非義務役義務役的話還好說

志願役的話就必須對號入座EX:假設版主是202指揮部XX作戰兵跟版主互換的就必須是203指揮部XX作戰兵二、軍中很多事情都是有模式可循如果版主不是很急著換的話是可以慢慢等到有人要換不然就是志願役待ㄧ年以上在往上提報要換單位或許

這方法可行!!僅供參考 參考資料 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三中隊參一退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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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保全沒做錯是卻被開除有啥法律或方法可以調職而不被開除呢

我爸是一個保全

但一上級主管看他不順眼所以每天找我爸的碴害我爸快把工作丟了請問有啥方法可以調職而不被開除呢拜託請幫幫忙
保全工作能不能做下去要看案點中有沒有妨礙生存的人事物

特別是比你大的上司或客戶

保全員如不能在原案點站下去(客戶強烈要求調走)

只有兩個方向可行1.離職2.調職

調職要看公司有沒有別的點適合你站

並不是說想調就能調

如果值勤狀況不錯

幹部應會安排調職

要等一段時間由於如無點可調

通常必須識趣點

領遣散費走人

因此最好先謀求保住這個點

保住的方法

說白了就是要拉靠山

沒有靠山

即使你的條件再好也很容易被人趕走

因為保全值勤時間長

很難完全沒有疏失

有疏失要有人幫你遮蓋

弄個不予追究

很多保全都是靠這種方式生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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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請求幫解 新竹 竹蓮寺 詩簽 運逢得意身顯變(問調職)

運逢得意身顯變君爾身中皆有益一向前途無難事決意之中保清吉
我先轉貼出網路上籤詩的原意 . 再來我們共同研討此籤在感情上如何解釋 . 並請以自己觀點選出答案 . 謝謝 .運逢得意身顯變 . 君爾身中皆有益一向前途無難事 . 決意之中保清吉﹝解說﹞人遇到得意的好運氣

身價也隨著變化。

福至心靈

你身所從事的

都會是有益的事情。

前途一向無難事

只要你有決斷

自然事事順利。

這首籤詩表示你將有好運氣來臨。

所以不要猶豫不決

應該當機立斷;從事你認為應當做的事

決不會錯。

此籤問財運

雖然無十分

也有六七分。

俗云:「大富由天

小富由勤儉。

」只要努力工作

自有財利可求。

問婚姻

只要不三心兩意

有情人終得成眷屬。

問功名

此次成績也許不理想

只要再努力用功

多加充實

下一次一定有希望。

出外移居

平正可行。

某作家窮極潦倒

一日

赴南部尋友交助未果

偶經媽祖廟

抽得此籤。

未多久

獲得某出版社賞識

出版其著作

竟然一時洛陽紙貴

頗為風行

正應了:「運逢得意身顯變」。

以上是網路上的解釋. 以下是我的見解.[ 運逢得意身顯變

君爾身中皆有益 ][運逢得意]:今年正是你所有運勢來臨之年. [君]:你.我解 : 今年正是你得意的一年 . 讓你感覺身心隨之轉變 . 而你會感到今年的身心好像特別愛變動 . [ 一向前途無難事

決意之中保清吉 ][一向前途無難事]:意指你千萬不要因調職之事而煩憂 .[決意之中保清吉]:意指只要你肯努力 . 並有堅定的信念 . 定能讓你達成心願 .我解 : 你目前不要為了調職的事情而煩惱 . 只要肯打拼並有堅定的意念 . 定能讓你達成心願的 .以上只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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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員警拒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的關說遭調職! 各為對此報導有何看法

因為拒絕關說而遭到調職處分的員警吳志裕

可能害怕再惹事端

低調地不願發言

不過他的同仁卻全都站出來抱不平

他們說

吳志裕工作超級認真

一年可以拿下100多個嘉獎

現在卻因為公事公辦而被迫調職

實在令人不值。

交通大隊八分隊的辦公室裡氣氛有點低迷

因為大家都不滿為什麼同事吳志裕要為了拒絕議員酒測關說

遭到調職處分。

員警還不平地說

被調職的吳志裕任職交通隊已經快要15年

連續10年有考績是甲等

光是去年1年就拿下106個嘉獎。

這樣優秀還被調職

實在很離譜。

儘管再不平

員警眼中的優秀同仁吳志裕

最後還是只能乖乖調職。

只是這種安排不禁會讓其他警員懷疑

是不是以後只要秉公處理

就會有同樣下場?高雄市議員陳麗娜表示~ 當天員警口氣不好但員警卻指出~議員 一來就擺出官架子~說話比員警更大聲我想 你來 關說 本來就不對

用權力來妨礙 警方執勤任務一般老百姓都不會高興了

更何況是 持行的員警~ 被罵是應該的!而且還說酒測達不到標準 並不是關說~那應該是~剛好被她們逃過吧! 否則 找議員來要幹麼? 三缺一阿? =_=
【中廣新聞網 】 高雄市一名吳姓交通警察

在執行酒駕取締勤務時

被長官認為面對民代的關切

「應對過當」;最後落得申誡調職的處分。

此事件有了轉圜

在內政部長李逸洋公開力挺下

高雄市警局重新調查

推翻「執勤態度不佳」的指控

要求交通大隊撤銷對吳姓等三名員警的處分。

(林憲源報導)高雄市交通大隊警員吳志裕被指在取締一起酒駕案件時

面對議員的關切執勤態度不佳

警員的長官交通大隊長還為此被議員陳麗娜在市議會修理一頓。

結果吳姓員警被申誡調職

另外兩名同事也被連座處分。

吳姓員警不滿處分

投書媒體之後

高雄市交通大隊原本還堅持是員警未依作業規定錄音錄影

而且反應過當

申誡調職的處分沒有不當。

不過高雄市警局長官們的堅持

現在自打嘴巴了

警局說經過重新調查

認為:是吳姓員警說話音量太大引起誤會

並沒有侮辱民代要讓他難堪的意思

因此並未達到處分的程度

高雄市警局督察長發函交通大隊撤銷處分

並要求交通大隊依據吳姓員警的意願調整服務地區。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轉變?原因就在內政部長李逸洋公開力挺員警。

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日前對吳姓員警的處分

早就員警指為是長官畏懼民代壓力

踩著基層員警往上爬。

現在因為大長官內政部長的力挺

馬上撤銷處分

只證實一件事:基層員警對長官的批評果然是真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看完以上新聞只能說

部長您真內行!!算是為社會 跟 員警 討回一個公道了~http://www.moi.gov.tw/people/people2_03.asp?S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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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公務人員調職對晉級的影響

據說另予考績不算在晉級中且4月後才到該機關服務者聯另予考績也無法打1月到職者才能有年終考績所以若今年4月後才調職責會犧牲一年的考績?我已在本機關服務3年第1年是另予考績甲等第2.3年是年終考績一甲一乙今年底若還在本機關則無論考績甲或乙是否都能升一級?但若遇8月調職其他機關是否無法有考績?銘謝賜教
(一)概念釐清:首先

對於「全年考績」與「另予考績」要有所釐清

不然誤會可大了哦~看到台端對於考績的認知還真的有點危險說

再加上「據說」

事實此消息來源真的是教壞大家吶!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三條之規定: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一、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

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

二、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

於同一考績年度內

任職不滿一年

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三、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

平時有重大功過時

隨時辦理之考績。

以上不會因台端商調到任何機關而有所改變

因此除了考取第一年

若考取及格後在職未滿一年時

就打所謂的「另予考績」。

之後都是打「全年考績」啦~例如:某甲98年1-3月在A單位

4-9月在B單位

10-12月在C機關

則當年是「全年考績」

且在C單位考評哦~此外

由於是全年考績

屆時考績在乙等以上

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之規定晉本俸一級。

至於打考績的單位則在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規定

由受考人12/2所在職的單位考評之。

我想台端是把新任報考公務人員的規定給混入到一般全年在職的公務人員之相關規定了吧!(二)台端之舉例:98年8月進行調動到新機關

故98年之考績由新機關考評

並為「全年考績」

無論甲等或乙等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1條之規定

晉一個官等。

(因為台端前二年之全年考績是一甲一乙

故98年只要拿乙等以上

依法晉一個官等)因此

98年台端於8月進行商調是有全年考績的啦~請不要過於擔心!! 參考資料 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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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關於50嵐調職的問題

請問一下我目前在松山區的50嵐打工當時會選那裡是考量到學校的問題可是下學期因為課很少很少會去學校也因為我家附近的50嵐沒缺人現在他們有缺人了可是我又不想離職然後又跑過去應徵不知道50嵐有沒有調職這程序我想調到我家附近這家可以省很多油錢知道的人可以告訴我嗎或著有在50嵐工作過的人可以告訴我嗎麻煩大家囉謝謝喔
如果兩家是不同老闆的話正常來講是沒有調職的喔而且還有點競爭感覺如果你在你原本那家做的不習慣或是不愉快的話可以考慮不然就明白的跟店長說你想換去你家附近的同是50嵐人

應該知道要去上課或是跳去那邊還要重新考試吧如果沒有事先說

在那邊遇到豈不是很尷尬嗎^^ 參考資料 50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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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勞資權益] 強迫調職

我已經在一間公司上班超過三年

我是櫃檯人員

因被公司懲處

要求我立刻調離原本部門

而且都沒跟我商量

直接傳簡訊給我要我調職

我無法接受

請問我可以即刻請辭嗎?薪水部分是否要算到我工作的最後一天?
先談法律規定:因不明你是何種勞動契約

就當成一般囉。

因你已超過3年

必須於30日前預告

否則公司可能會扣發你當月工資。

因未談懲處原因?所以預測公司將你調職可能是要你知所進退

自動請辭

這樣公司就可省下資遣費

所以如果你有意離職

又想拿到已做應得工資

且不想再有30日的煎熬期

那就直接跟公司談

你遞辭呈

他們付你應得工資

好聚好散...何樂而不為... 參考資料 超人氣偶像--阿信的法律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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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調職後正式員工變成試用員工...是否合理?

各位前輩日安~~~小的女友日前(上個月底)被告知要轉調到公司的其他部門

公司以業務需求轉調故不得不接受

但(12/19)公司告知轉調後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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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勞資調職問題誰來幫幫我

我在公司就職快3年應景氣不好公司在去年縮減人力部份裁員10%今年一月我同意調任到別的部門 事後發現職場不適應例如:工作環境~工作量大及產品都不同薪水也沒有變多後來有向主管反應不適應現在這個工作但主管說叫我好好做但是我已經不適應現在這個工作了我該如何處理...今年雖然同意調部門但是這個月被調不同課(同部門有一二三課)更慘的是被調離也沒說 還要自己去找下個月要去哪個課上班心理都很凸 一點尊重的感覺都沒有想要給公司資遣 公司說為什麼要資遣妳 在這樣的環境上班 心理都很不愉快有誰有好辦法能跟我說我已經去勞工局申請協調 公司也知道並約談過也沒結果 公司說去勞工局也一樣是這樣因為公司手上有我同意調職的單據我現在是只能乖乖的離職嗎
勞基法有規定

雇主要調動勞工職務前

需事先溝通取得共識

既然你連調職的單據都簽了

那表示你已經同意公司作調職的安排

所以你當然不能以新的工作環境不適應為理由要求公司資遣你;所以這也是為何你去勞工局申訴

申請協調仲裁而最後沒有得到你希望得到的答案!

因為大環境真的很不好

所以很多公司為了求生存

都在進行人力精簡的計畫

也因為如此為什麼現在會有這麼多的人失業!

只能奉勸你

想辦法調整自己去適應新環境

說不定再熬一陣子你就可以適應了;但是如果你真的覺得你已經忍耐到極限

再也沒有辦法繼續待下去了

那建議你就趕快請辭

離開這個讓你無法適應、一分鐘都沒有辦法多待的工作環境了!

也不要再浪費時間和公司耗

企望可以得到被資遣之類的

那只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

希望以上個人看法與建議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加油!

離開這個讓你無法適應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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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我要測字-測公務人員何時可以調職及賺錢運

我要測字

我是公務人員

想要調職: 玉 - 測何時可以順利調職

想調回離家近的單位上班

比較節省! 釵 - 測我的賺錢運

因負擔家中生計

想要多賺一點錢

而幾乎又沒有偏財運

想要多賺一點錢

但好像都是只有支出

沒有收入

請各位先進指教!
我想妳是女的吧

而且可能還待字閨中!

沒辦法

妳的”釵”字

就告訴我

妳的金錢

老是入不敷出(”金”+”叉”=”釵”)

而且你的偏財也老是與你”叉”開

竟然沒什麼偏財運

而正財運也不好

不過幸好你是公務員

收入還算穩定

想多賺一點

只有多多加班

也要認真一點

好爭取年度的獎金

”金”+”爭”=”錚”

”錚者”

亮物及金石撞擊聲.至於”玉”字

想測調職

”玉”+”爭(爭取調職)=”琤”字

這種聲音是很好聽的聲音

而且”玉”是美好的東西

如果再加上”金”是為”鈺”

鈺者

堅也

寶也

我想你會調職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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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關於勞動契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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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軍官調職時間問題?

請問軍官調職需要多久時間?從申請到調職需要多久?是常備役的陸軍步兵上尉

有兩位少將做後台
其實我想如果你是待在國防部的侍從官 這個問題我覺得就不是問題因為你是任職於大衙門 且又有長官幫你 所以你也就不要太著急需要多少時間   如果一切都同意的話 快者兩星期之內我想一定搞的定   如果這中間有問題的話   或假設你有得罪某些人的話 那也有可能不了了之   所以我建議你不要太著急 免得弄巧成拙喔好樣的 寧可回部隊 也不要待在哪裡 值得敬佩 參考資料 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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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老闆惡意調職問題

想請問如果老闆要把我調職而我不同意但是老闆強迫調職

那我可以要求老闆資遣我嗎

因為我是熱處理品管組長而老闆要把我調去包裝部門

經查詢該工作有搬重物的必要

還有我目前的工作崗位很明顯的需要我來擔綱(人力不足以及技術方面目前公司只有我比較精通)

但是老闆把我調去包裝部門很明顯是要假調職真逼退

因為在這之前老闆曾說有同事(有說出對方名子)跟他密報說

我散撥謠言

鼓吹同事離職這莫須有的罪名要記我2隻大過讓我知難而退

我有詢問該同事是有在老闆面前亂說這些話

該同事表明他根本沒說

所以我要求老闆對質

老闆一開始跟我說:要對質就來阿

我對你已經快要沒有耐性了

你不要跟我玩這種政治遊戲

結果隔天我就收到消息說他不記我大過了

很明顯是要玩我

這件事其他同事都知道

我想問以上的情形可以要求老闆資遣我嗎?我是否可用以下 第一.二.四條 來要求公司資遣我會用第一條是因為 目前我的工作內容公司內只有我比較精通上禮拜因為我去教召

公司調動了2個人 上一個機動組的才免強可以把我的工作搞定(我回來後當然還是擦了很多他們留下來的大便)會用第二條是因為當初有簽訂的契約中有一條配合公司調職但是調職應該還要詢問勞方的意見吧 這邊我不同意公司調職第四條是因為工作性質根本不同...他把我調過去包裝部門

原來部門還要調動2個人以上才可以頂替我

我又不熟包裝部的工作流程

甚至還要搬重物 p.s 跟老闆的談話中我皆有錄音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之五項原則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

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

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定。

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工作必要

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二)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

未作不利之變更;(四)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五)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

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你可以打電話去這裡問

台積電勞資爭議就是請他們幫忙的http://tzm.laodongdang.org/_tzm/index.htmhttp://www.siplra.net/http://www.workersthebig.net/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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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對於公司惡意開除或調職,我該如何面對?

各位好:我想請問一下各位

我們公司放無薪假

是隔天沒有你的CASE就不用來

並不是像一般公司可自己排的

這樣有違法ㄇ?若本身為工程師 因不景氣 主管要求要將你調到現場 這樣合法ㄇ?若主管面談時問你願不願意到現場去時

可以拒絕ㄇ?若堅硬簽調職單

會怎樣ㄇ?若都有準時上下班

主管交代工作沒做完(若五點下班

可能做到六點)

但重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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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請問逍遙子..有關跨軍種調職問題

請問逍遙子...您說跨軍種調職.要付兵籍資料表 我的問題是1.歷屆的考績(含主官評語)會影響嗎?...我的都是甲等耶..2.所謂徵調函出來---也代表徵調單位內部的問題決解了--是這樣子說嗎3.可以徵調佔高缺嗎--一定要平調嗎-(中尉掉中尉)請逍遙子或其他有關知道的大大回答....ps很急喔又很關心的人
版大你好!

小書僮針對幾個要點回答:壹:所謂跨軍種調職

要檢附兵籍表主要資審你的經歷與考績部分作為建議調職或比序的依據而歷屆的考績(含主官評語)是參考值!

但當然愈高愈有機會!

貳:所謂徵調函是指對其它無直接隸屬單位

以公文形式說明徵調該單位某位軍職人員

過調本部任職而言!

而徵調函如果已發!

徵調單位同意讓其它單位某某人過調本部任職

但如對方不願放人

徵調函就不具任何意義!

不過通常會發之前

會與對方先協調同意才會發

不然不可能會發垃圾公文!

參:所謂調職可以調佔高缺的!

不過有所條件!

假設如果原本要徵調的職缺是懸缺的

就可以讓中尉佔上尉缺

但是如果徵調的位子有人

那平行互調的位子就必須是同等職位或高缺

假設A為上尉B為中尉

A、B兩員如需平行過調時!

其A所調任的職位就不能低於原本的職位

剛B的職位可以高於本身的職位

屬於條件式過調原則!

不可以上尉調中尉、中尉調上尉的情形發生 參考資料 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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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老闆借調職逼迫離職

我在海空承欖業外商15年一開始擔任會計

後來到進口空運部擔任發單工作13年

2年前換了新的經營管理人他認為我在同一單位太久又調職到空運報關部工作

去年十月他又以公司要發展新業物要求我到林口擔認大夜班pm:10:00~am6:00我因身體壯況不允許拒絕

而後一直不斷放出風聲說不配合就調到桃園蘆竹倉庫工做

1/10 我的經理告訴我確定要我去桃園蘆竹倉庫上班是白天班我不能拒絕

但老闆真正用意是要我離職

請個位告知我要如何自救?我能用什麼理由拒絕

我家到桃園要28公里

未滿30公里.可以要求團保上下班時間要為2小時

加薪

補助交通津貼

重新簽定工作契約.還可以要求什麼?可以問調職原因是 公司要幫我升遷or加薪時間什麼時候?拜託真的懂勞基法的人幫幫忙

因為真的很急

但是不要給我勞基法條文

我已經看過不下幾十次了

都沒有辦法解決我的問題
(1) 如果老闆存心要整你

加薪或是交通補助是不可能的

至於工作契約

臺灣有在簽這種東西嗎?? 除了派遣人力以外

大部分的正職員工好像都沒簽過.(2) 如果你只是餬口飯吃

那就先忍耐一下

之前因為你得罪了老闆

所以他可能會先立威宣示他的權力

等風頭過了以後

他就不會再針對你了. 人在屋簷下

不得不低頭阿!!(3) 公司內調職本來就合法

員工很難拒絕公司的

就算真的抵死不從

對自己也沒多大好處!! 所以

大家才說不能輕易得罪老闆

因為老闆要逼你走的方法太多了

除非你可以不為五斗米折腰

否則真的不要隨便幹這種傻事.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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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新聞上講的蝴蝶媽媽為什麼前陣子被調職洗廁所?

新聞上講的蝴蝶媽媽為什麼前陣子被調職洗廁所?新聞標題還寫秋後算帳

想知道一些來龍去脈新聞上講的蝴蝶媽媽為什麼前陣子被調職洗廁所? 
高雄市的蝴蝶園有許多珍貴蝴蝶

但最近卻因為經費不足

少了很多

甚至可能會死光

而這個消息就是由蝴蝶媽媽林孟珊傳出來的

原意是要讓大家重視這個問題

而消息傳出

也或得傳媒重視後

可能是長官對她自行發布消息不尊重長官

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不滿

因此不到24小時就將她調職為清潔工。

由於調職的時間太快、太巧合

因此讓人有秋後算帳的連想!

參考資料 TVBS (200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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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軍人因病調職該如何申請呢?

我是一個職業軍人

因為在軍中服役時間

時常搬運重的裝備

結果導致脊椎軟骨壞死

經過開刀後更換人工軟骨

不過實在也很無奈

軍中沒幫忙呈報因公受傷

現在目前的單位對身體的負荷實在是吃不消

很怕又造成第2次傷害

卻又不知道該如何申請調職

自己又沒人事背景

真不知道該如何

如果又造成第2次傷害

軍中長官會幫我報因公受傷嗎?多年來給我的感覺

我的答案是:不會的誰可以教教我呢?
版大是一位可敬的職業軍人

在服役時間

因搬運重的裝備

導致脊椎軟骨壞死

經開刀後更換人工軟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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